黄石最新新闻车祸事件与黄石

相信很多人都已经看过这个视频了

其实密切关注视频中的细节,

很容易发现瑕疵!

首先视频附送文字说:“黄石月亮湾隧道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然而,根据戈文的印象,黄石月亮湾隧道的顶部应该有两排灯。视频中的环境显示隧道顶部只有一排灯,显然不太对!

其次,因为视频模糊,从视频中看不到E B的车牌!

而且发生了这么严重的交通事故,还没有官方通知。微信群发伤亡数据怎么能快一步?

让我们再次尝试在线搜索:

果然!

你只需要“隧道事故谣言”这几个字就可以搜索黄石最新新闻车祸事件出来

这个视频已经移植了

\”全国各地的隧道里都发生过悲惨的车祸。\”

全市官员都已经传言:

文哥甚至发现,

有个网友叫“大黄石圈”

把视频上传到“西瓜视频”

而标题写道:“黄石至阳新一级公路黄杨隧道太子隧道口发生了一起惨烈的车祸。”

不需要向官方确认,不负责任的发布就可以了?

真相

不是黄石!不是养心!是重庆!

经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进一步确认,最终找到了原始视频的来源:经查证,该视频为4月25日晚发生在重庆彭水关的一起车祸。

小警察戈文的普法:

重大灾害事故容易滋生谣言!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报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拘留5日以上不满10日的,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每个人在接收信息的时候都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我们应该理性的说话,在评论和传播事件时保持清醒和冷静,提高自己的判断力,不要宣扬民谣,不要相信民谣!

当发现谣言或不确定信息时,可以及时向当地网警求证。关注@小警察文哥公众号可以收集到你指尖上的网络警察保镖。文哥欢迎你随时给我发信息!

湖北黄石车祸(湖北黄石最近最大交通事故)

一.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的,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交纳诉讼费,交纳诉讼费后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予以驳回。对诉讼不服的,应当在10日内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受理案件后,法院将在5日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对方将在15日内答复通知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预定开庭时间,提前3日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并提前3日通知时间,地方、承办人进行公告。

3.法庭听证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证言,宣读未出庭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双方对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和示范法庭调解。

4.调解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解决争议,达成调解协议,准备调解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或申请执行,申请法院告知法院再审。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由合议庭作出合议决定(判决),同意判决。当事人将自动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或申请法院告知本院法院执行,对判决不服: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呼吁

上诉应当向法院承办人提出,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用。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15日内进行二审辩护,维持原判,变更判决。再审后,当事人将自动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或申请法院执行。如不服申请,将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将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黄石最新新闻车祸事件与黄石

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和案卷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作出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它还告诉法院在审查后直接举行庭审(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因此没有必要举行庭审。但是,有必要和双方谈一谈。)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时间,地点,并由承办人公开审理案件。提前3天向审判庭公告,核对当事人身份,公告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开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权利义务,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双方对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和示范法庭调解。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合议庭同意解决争议,作出了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的合议决定。当事人将自动履行判决文件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告知法院申请再审,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回复整理于202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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