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合浦县纪委监察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专项斗争中的纪检监察工作,并运用处罚、调查、联合组织、宣传四个“组合拳”进行了重拳出击。严格查处腐败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抓各级干部25人,立案21件,其中正职10件,副职7件;启动“一案三查”,反查8人主要责任和监督责任,暂停或解聘6人,解聘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严格责任追究,坚决铲除“保护伞”。根据以往调查的线索,我们深入挖掘了今年以来政法机关打击的“路霸”、“沙霸”等黑恶势力案件背后的“保护伞”,以及石岗镇党委、政府、相关派出所、村支书等。委员会、派出所等14人参加了对包庇纵容恶势力犯罪的调查,并与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员等4人进行了会谈,将他们释放到县里
仔细检查和筛选线索。实行问题线索关账管理,专人负责,专人登记,逐一编号销售,确保登记不遗漏,处置不延误,件件到位。“回眸”留置案件和涉黑涉恶案件,深挖隐藏和缺失的“保护伞”问题,其中,通过阅读和筛选公安机关的案件档案,发现潘塘派出所所长沈谋谋、副所长关谋谋被查处。一是拓宽信访渠道,开展广场公众参观活动,了解群众反映的关注,热点难点问题,查看群众反映的黑恶势力问题的线索。《关于敦促主动交代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通告》2000份已经发出,有关人员已经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逐一说明问题。自2018年以来,合浦县纪委监督委员会已经收集了53条关于黑与恶的线索。
齐心协力,压缩各级责任。建立专项斗争中监督线索和纪律责任追究工作的双向反馈和处置制度,明确与政法机关相互移交线索的范围和时限要求,优先移交线索,及时反馈处置情况。探索随时协商机制,介入政法机关查处涉黑涉恶案件的监督检查。我们会同县委政法委,对9个扫黄工作滞后、线索“零”的县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集体访谈,把扫黄专项斗争纳入了县委检查工作的重点,进一步传递了压力,压缩了各级主要责任。自2018年以来,县纪委和政法机关相互移交了8条线索。
广泛宣传,动员全民参与。充分发挥群众在专项反恶斗争中的作用,以3月为月开展宣传发动活动,落实各级监督责任,督促机关、村(社区)、学校、医院、企业、家庭等单位。在墙壁、灯柱、道路栏杆、广告位等场所,通过网站、微信、广播、电视、手机等载体,使用标语、漫画、案例,(罗玉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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